1、磚煙囪新建在筒身外表面的普粘土磚,應先用無裂縫,且棱角至少有一端完整的,在常溫下施工時,磚應提前1-2天澆水澗溫,其含水率宣在10%-15%。
2、磚煙囪新建筒身前,應檢查基礎部分是否通過有關部門的驗收確認,同時對基礎部分上表面的不整度進行檢查,其水平偏差不得超過20mm,采用1:2水泥砂漿找平,找平厚度大于30mm時,必須用細石砼(強度等級比磚強度等級的堤高一級)找平。
3、磚煙囪新建用的砂漿強度等級的應符合設計要求。施工時應采用重量比,其稠度為80-100mm砂漿應隨拌隨用,水泥混合砂漿必須在拌成后4小時內使用完畢。
4、筒身應采用丁磚磚煙囪新建,當筒壁厚底大于1/2時,內外層可使用半截磚,但其數量不得超過每天磚數量的30%,且小于1/2磚的磚頭不得使用。
5、筒壁應可采用擠漿法或漿法磚煙囪新建,磚縫必須用砂漿填充飽滿,水平灰縫的飽滿度不得低于80%,嚴禁用水沖漿灌縫,筒身外部磚縫隙宜用帶縫,內部灰縫均應括平。
6、磚縫,磚筒身上下層垂直環縫應交錯1/2磚,輻射縫應交錯1/4磚,砌體的垂直灰縫寬度和水平灰縫厚度應為10mm,在5m2的砌體表面上抽查10處,只允許其中5處灰縫厚度增大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