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煙囪工程總監應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施工圖紙會審,查看設計文件,掌握施工圖紙中墻柱梁板等建筑結構的平面布置、標高和結構尺寸,混凝土結構的強度等級,掌握鋼筋的品種規格、連接方式、錨固長度、搭接長度、柱梁節點等重要部位的鋼筋配置、以及后澆帶的設置要求等。同時必須復查各專業圖紙上的預埋管件、預留孔洞、設備井道等位置與尺寸,充分掌握設計意圖,提前發現圖紙中的錯漏,并及時反饋設計單位進行修改。[詳細]
在進行煙囪新建對需設置上料斗地坑的攪拌機,其坑口周圍應墊高夯實,應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內。上料軌道架的底端支承面應夯實或鋪磚,軌道架的后面應采用木料加以支承,應防止作業時軌道變形。[詳細]
新建煙囪工程施工過程中必須與外電線路保持一定安全距離,防止發生困碰觸造成的觸電事故。施工現場的配電線路突錯復雜,易發生岡線纜拉斷、砸爛、破皮造成的漏電。[詳細]
在新建煙囪工程承包商之間簽訂,是一種承包權的轉讓。在合同中明確原承包商與業主簽玎的合同所規定的權利、義務和風險由另一承包商來承擔。而原承包商則在轉包合同中獲取一定的報酬,未經業主方事先批準并在政府主管部門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轉包合同往往不具備合法性。 [詳細]
煙囪新建工程合同成立是指訂約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向合同生效是指已經成立的合同開始發生以國家強制力保障的法律約束力,即合同發生法律效力。煙囪新建公司合同成立是生效的前提,合同生效足臺州成立的結果。當事人訂立合同的目的,就是要使合同生效,產生約束力,從而實現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利益.如果合同不能生效,就合同等于一紙空文,當事人也就不能實現訂約目的。從實踐來看,如果當事人依據法律的規定訂訌合同,合同的內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規定.則這些合同一旦成立便能生效。《合同法》第44條規定:“依法成市的合同,白成立[詳細]
新建煙囪工程排污費:是指施工現場按規定繳納的工群排污費。工程定額測定費:是指按規定支付工程造價(定額)管理部門的定額測定費。[詳細]
砌筑工程:煙囪新建磚在雨期必須集中堆放,不宜澆水砌墻時應干濕合理搭配,如大雨必須停工時,砌磚收工時在頂層磚上覆蓋一層平磚,避免大雨沖刷灰漿,砌體在雨后施工,須復核已完工砌體的垂直度和標高。[詳細]
施工安全資料造假,不按規范標準建檔的較為普遍。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分項交底和安全教育較為簡單,且針對性不強、不全、不準,千篇一律,或現場實際與方案不符,或有違規、原則性錯誤和隱患,且專項安全技術方案不到位現象較多[詳細]